随着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对建筑施工机械,尤其是对塔式起重机等需求量在急剧增加。如何进一步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就显得特别重要了。现就陕西地区施工现场塔式起重安装、使用监督管理现状,结合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的体会谈几点看法,希望能对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全生产有所裨益。
1、现状与问题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陕西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地用各类起重机械近约万台。西安地区约占一半,其中塔式起重机约二千余台。近几年来,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在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呈现上升趋势,按照国家关于对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要求,当前,仍存在诸多的问题,还严重影响着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应引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施工监理单位和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共同努力才能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在安装、使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丰要问题有:
(1)按照国务院颁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仍有部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施工监理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还不够到位;表现在有些设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理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监督管理工作仍缺乏具体的管理措施,仍有些设市,特别是区县尚未按照两个“条例”要求,开展对塔式起重机等特种设备办理注册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已经开展了这项工作的,注册备案登记也不够规范和标准,由于监督管理工作的缺失和不到位,造成有些设施,特别是区县的施工现场安装企业无资质安装,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仍相对较多,即使是在一些较大的设施无资质安装,借资质进行备案登记,持过期证件上岗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也不断上升;
(2)施工企业、建筑机械租赁企业的设备管理及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起重机械安拆工艺;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不够到位。近几年来,通过资质管理和行业自律,制度建设已经引起企业重视,但是,由于起重机械和租赁企业数量增加太快,人员需求量大量增加,租赁企业规模较小,管理跟不上发展的需要,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的失管、漏管较为严重,致使一些制度、措施、工艺和操作规程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贯彻落实不认真、不到位。也还有少数企业是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由于监督管理的失缺,违章作业和不按工艺规程操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比重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3)施工现场机械管理人员和塔式起重机指挥工、司索工严重失缺以及建筑机械租赁企业技术管理、作业人员技术素质不高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直接影响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安全生产的关键。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的安全应由施工企业和施工监督单位负责监督管理,而许多施工企业并没有配备专职机械管理人员,兼职管理人员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实际上大多数施工现场是处在兼而不管的状态,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操作人员应由安装企业,机械出租企业负责配备,但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指挥工、司索工等应由施工企业进行配备,可是从我们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施工企业没有配备指挥和司索工,更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率很低,这给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带来诸多不安全的因素,由此所引发的安全事故也在不断增多;
(4)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械的失保、失检现象不断增多,致使机况下降,故障增多,也成为安全事故的多发点。由于建筑机械租赁市场行为尚不够规范,竞争激烈,恶性压价等现象,致使有些租赁企业为追求短时间的经营利润,不惜低价购人劣质产品,以次充好进行出租,还有部分租赁企业为减少费用开支,不按时对出租起重机械减少巡回检查次数,不按时进行维护保养。整机和安全装置等也不能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致使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安全施设不少是缺少或失效,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
2、对策与建议
根据我们分析出当前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安装、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认为应当按照国务院颁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把好进入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质量状况关,安装企业和建筑机械租赁企业准入关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通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通过安装工艺和规程的落实,通过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来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1)建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施工监理单位应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力度和检查力度,要确保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安全生产,首先应当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要达到设备完好技术准标,一方面要通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在起重机械注册备案登记管理中进入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