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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隐患排查及对策(三)

   日期:2017-09-07    
  3. 对策与措施
  3.1 强化施工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3.1.1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要求企业把工作重心下移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各项具体管理工作中去。强化项目安全专职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严禁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强调特种作业人员及起重机械操作人员100%持有效证件上岗;并认真履行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3.1.2 改善民工的作业及生活环境。针对季节气候环境变化,施工企业应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要突出改善民工的生活环境和饮食卫生,保障一线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3.1.3 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预控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针对在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控措施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在工地醒目位置挂出重大危险源的预控牌,便于各方监督。
  3.2 强化监理企业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监理行为
  3.2.1 监理企业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认真按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要求进行审查确认。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专项方案实施。
  3.2.2 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危险点、关键工序必须实施旁站监理;认真组织安全检查,查找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施工单位按“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要求进行整改,并认真落履行复查工作。
  3.2.3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活动,并旁站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及报告建设单位,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施工安全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复查,确认安全隐患真正整改后,方可复工。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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