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重股份3月27日晚公告称,公司拟转让原有工程机械制造业务等相关股权,具体包括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鞍山鞍重100%股权、辽宁鞍重100%股权及参股子公司湖北东明49%股权、江苏众为49%股权。此举旨在更好地满足战略转型需要,聚焦并加快推进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步伐。本次转让预计挂牌价格不低于3.15亿元。
鞍重股份称,为进一步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公司积极转型升级,顺应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市场发展趋势,坚定看好新能源产业。公司以锂云母选矿及碳酸锂生产作为切入点,打造“采矿+选矿+基础锂电原料生产”纵向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开展锂资源业务。受益于锂电新能源产业爆发性的市场需求,公司锂资源业务增长势头良好,在2022年实现扭亏为盈。
鞍重股份表示,公司拟通过对以上控股及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转让,盘活存量资产,回笼资金,加快向新能源领域转型发展;此外,不断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公司资产流动性和运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