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和公益性服务业,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投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650亿元,新建改建和完善农村公路超过7万公里、桥梁超过7万延米,解决了8651个建制村的对外通畅问题。截至2017年年底,陕西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5.7万公里,实现了100%县(市、区)通二级公路、100%乡镇和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贫困地区公路基础设施不断健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路网处处长赵之胜就道路安全以及农村道路的质量问题介绍说:“确保工程质量是陕西省农村公路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几年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一是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即: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标过程、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和竣(交)工验收“七公开”,让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工程。二是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作用,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三是充分发挥县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的政府监督作用,实现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政府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四是充分发挥行业监督检查作用,每年省上定期开展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检查,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建设项目,对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全省通报,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不留质量隐患。五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邀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特别是在老百姓家门口修路,可以说是实现了全天候的监督。我们也非常欢迎新闻媒体朋友,能够参与到我们的监督队伍,共同为老百姓修好每一条路”。
据了解,该《意见》进一步强化政策顶层设计,全力保障陕西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在陕落地生根。《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等四方面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提出五大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省级“四好农村路”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二是明确各方职责,对各级12家行业部门的职责进行了重点明确,凝聚合力,全力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顺利开展;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省财政专项支持力度,提高市、县(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的最低落实标准;四是注重示范引领,明确了“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要求,并鼓励市、县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五是加大奖惩力度,制定了示范县的省、市奖励标准,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