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日立执行役专务 中国总代表 小久保宪一出席,就日立事业情况及本次的签署内容同合作企业进行了交流。
具体签约的内容如下。
1.日立、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关于在第三国电力市场的合作协议
日立与东方电气,一致同意将在第三国电力市场的项目开发、设备采购、工程承包、项目投融资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东方电气自1958年创立以来,一直从事大型发电设备制造及电站工程总包,产品及服务出口业绩覆盖近80个国家和地区。日立在为第三国市场提供以输变电设备为主的电力设备及能源系统解决方案方面,拥有丰富业绩。今后双方将进一步发挥彼此在市场渠道上的优势,进一步扩大产品及服务销售。同时,双方还将通过信息的及时共享,共同推进在第三国电力能源市场的事业。
2.日立、日立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立租赁)与新中水(南京)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在第三国市场共同推进节能环保相关事业的合作协议
日立、日立租赁(日立重要金融合作伙伴日立金融株式会社(执行役社长兼CEO:川部 诚治)的中国现地法人)与新中水(南京)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水业集团全资控股的投资与运营企业,主要从事环保新能源、沼气发电和节能减排等领域的业务),签署了关于在第三国市场共同推进节能环保相关事业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在公共事业、清洁能源、水处理、节能环保等领域共同探讨并推进设备供货,提供解决方案及开展金融合作,并就在相关领域项目中关于采用日立的相关设备及参加工程承包建设等事宜展开探讨。
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日立将进一步加快与中国各方开展合作,充分发挥在OT(操作?控制技术)及IT(信息技术)方面的丰富经验与知识,打造具有更高附加价值的社会基础设施及数字化解决方案,为提高人们生活品质及构建可持续发展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