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今日称,2014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的第一项工作是出台并组织落实全面振兴的政策文件,协调推动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文件出台,研究制定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方案,组织落实有关政策,推进相关重点工作。
七方面工作推动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
一是出台并组织落实全面振兴的政策文件。协调推动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文件出台,研究制定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方案,组织落实有关政策,推进相关重点工作。认真筹划好各项宣传活动,营造关心支持振兴工作的舆论氛围。
二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研究中央企业与地方协同发展的政策。推动老工业基地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结合金融体制改革,探讨金融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新途径。加快推进国有林区和垦区改革。
三是以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实施东北振兴重大创新工程,深入开展老工业基地振兴科技引领行动计划。研究支持老工业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研究推进东北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支持老工业基地企业并购海外科技型企业的有效途径。
四是全面推进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提出的政策措施。出台并组织实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指导意见,继续组织实施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投资专项,做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指导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推进本省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落实滞缓衰退型老工业城市纳入资源枯竭城市财政转移支付政策。选择老工业城市或老工业城市较多的省份,以产业集群创新促城市转型为着眼点,继续组织老工业基地院士专家科技咨询活动。
五是继续大力支持资源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制定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研究制定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分类指导意见。协调推动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出台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加大对资源枯竭城市支持力度。扎实推进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试点。编制《全国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规划》。研究制定资源开发与城市可持续发展协调评价办法。加快推进资源富集地区可持续发展试点。继续推动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建设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立法。
六是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和区域经济合作。落实《中国东北地区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规划纲要(2011-2020年)》。加强中俄地区合作,完善提升中俄地区合作机制,推动中俄毗邻地区开展一批优先合作项目,扩大地区合作范围。继续推进黑瞎子岛保护与开放开发。进一步完善东北四省区行政首长协商机制,大力推进东北地区内部次区域合作。推动东北地区与环渤海地区互动发展。
七是协调推进东北地区农业、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东北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组织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和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研究支持森工城市加快转型。推进跨省区重大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