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出台了《扬州市机械装备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为推动扬州市机械装备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措施。市财政每年安排机械装备产业发展引导资金4000万元,对扬州机械装备企业在做大规模、重大新产品研发等方面进行奖励扶持。
4000万资金助推机械产业
【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机械装备产业发展引导资金4000万元,对扬州机械装备企业在做大规模、重大新产品研发等方面进行奖励扶持。
【解读】 我市近日出台了《关于推进机械装备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末,全市机械装备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达3150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量比重达到31%。 市经信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办法》重点对在扬州市域内注册成立、依法开票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械装备企业在做大规模、技术改造、重大新产品研发、首台(套)装备研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奖励扶持。 《办法》与市级层面出台的同类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该政策每年只享受一次。
企业技改单项最高补300万
【政策】企业技术改造按照项目实际发生设备和技术投资额给予不高于3%的贴息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解读】什么样的企业可获得引导扶持资金? 企业项目当年新竣工并投产销售,项目实际发生设备和技术投资达1500万元及以上,建设周期1年以内,未享受过国家或省技改补助等奖励扶持的。 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并且企业上年度入库税收3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5%以上的,可获企业技术改造引导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