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越南新闻》9月22日消息,越南阮春福总理批准在北部省份广宁(Qu?ng Ninh)广安镇(Qu?ng Yên)的Nhà M?c沼泽区发展海港和工业区。该海港项目投资方是CDC公司(总部位于开曼群岛)、新加坡的中间公用设备公司(the Middle Utilities Company Pte Ltd)以及香港的亚洲几件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占地1193公顷,建造成本6.9万越南盾(约合美元3.1亿)。
总理指派广宁人民委员会指导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审查工程、出具投资证明并督促投资者履行投资承诺。广宁省应当指导有关机构移交土地,在遵守《土地法》和《森林保护发展法》前提下改变土地使用意图。该省应要求投资者完成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提交有关机构审查以监测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环境风险。经济区管理董事会应复核撤销已失效工程的投资证明以确保土地有效适用提高工业园区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