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张掖至马鬃山高速公路张掖段项目特许经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S10张掖至马鬃山高速公路张掖段已由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三大高速公路新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46号)批准实施,项目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招标人(项目实施机构)为张掖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主线路线起自张掖市甘州区廿里堡,与G30连霍高速、G0611张汶高速“十字”形枢纽立交衔接,路线向北沿张掖市区东侧绿洲区布设,跨越G312线、兰新铁路和山丹河至红沙窝。后路线总体沿黑河北岸绿洲区外向西北布线,经张掖经开区、兔儿坝滩循环经济产业园、甘州区靖安乡,临泽县板桥镇、凹凸棒石产业园、平川镇,高台县合黎镇、合黎工业园,于黑泉镇十坝村跨越黑河河谷及绿洲,后路线绕避黑河保护区总体沿黑河西岸戈壁地带布线,途径羊庄子、盐池村、盐池工业园、石泉子、双丰村,止于项目终点高台肃州界碱泉子,顺接拟建S10张马高速酒泉段。路线总体走向由东南向西北。本项目路线全长193.776公里,共设置桥梁12308米/102座,其中大桥6351米/28座,中桥2769米/39座,小桥663米/27座,互通立交主线桥2525米/8座,涵洞266道,桥梁占比6.4%。沿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8座,其中枢纽式立交1座,出入口互通式立交7座(张掖北、板桥、平川、高台北、黑泉、罗城、盐池),同步建设互通立交连接线9.809公里。全线设小桥式通道749米/31座,涵洞式通道113道,分离式立交669米/8座,天桥240米/3座,渡槽120米/3座。设置临泽北、高台北、盐池3处服务区,高速公路管理所1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7处。全线设置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牌和标线工程等安全设施及绿化美化设施。项目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6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甘肃省收费公路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建设规模划分标准》要求,本项目属于“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类。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112亿元(以实际批复为准),其中资本金比例为20%,由社会投资人以自有资金出资。剩余资金由项目公司作为贷款主体向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或通过其他合规的方式筹集。本次招标范围为:选择S10张掖至马鬃山高速公路张掖段项目的特许经营者。2.4.1特许经营实施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2.4.2项目建设期的政府投资支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不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不承诺保底收益率,不提供可用性付费等,不使用财政资金弥补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同收费期),其中:建设期包含前期工作准备期和施工期,前期工作准备期原则上不超过8个月,以特许经营协议签订日起至项目开工日止,准备期内特许经营者须完成项目核准、勘察设计报批、开工准备等工作;施工期为48个月(即4年),以开工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日止;运营期(同收费期)360个月(即30年),自本项目收费许可取得之日起计。本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相关条件和表述均以批准的《项目特许经营方案》为准。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09时00分。